一、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條件:
國家助學貸款的發放對象為我校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茖W生(含高職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一)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有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3.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4.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5.因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
6.符合約定的其它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貸款申請資格
1.在校期間因違反校規校紀,曾受到過學校處分的;
2.身份證、戶口本、學生證、在校期間用名四者姓名不相符的(包括同音不同字等情況);
3.一學期應取得而未取得學分達到10學分者,或者連續兩學期應取得而未取得學分達到26 學分者,明顯不能畢業者;
4.申請到貸款,但沒有按時繳納學費的;
5.在老師和同學中有不誠信行為或不良信用記錄的;
6.有其它特殊情況,經所在學院研究不予受理貸款申請的。
二、國家助學貸款的申請及審核程序:
(一)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申請內容包括申請理由、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個人學習及表現情況、對國家助學貸款的認識等內容。
(二)各學院國家助學貸款負責人對助學貸款申請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和公示,并將初審通過名單統計匯總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無誤后發放《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
(三)各學院國家助學貸款負責人組織貸款學生填寫《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審批表》,并根據《審批表》要求由學生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證、學生證、家庭戶口本首頁及家長單頁等復印件。
2.貸款學生家庭承諾書。內容包括:A、同意學生貸款;B、承諾作為學生貸款的永久聯系人,并提供貸款學生的聯系方式;C、承諾督促和協助貸款學生按期還本付息。
3.村委會(街道居委會或父母所在單位)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區政府)關于貸款學生及家庭經濟狀況的證明。
(四)各學院須對以上表格及資料的真實性、合格性進行審核、匯總,并報送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
(五)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審批后的《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審批表》按要求進行統計、匯總,并將有關數據上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河南開行進行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