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制定學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辦法和招生實施細則。
2、組織制定學校研究生分學科、分專業招生計劃。
3、組織編制學校研究生招生簡章。
4、組織編制學校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安排各學院按照學科需要確定研究方向、考試科目;審核并匯總各學科的研究方向、考試科目,向社會公布學校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5、組織并協調各學院做好各類研究生招生宣傳、咨詢活動。
6、組織研究生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工作。
7、組織實施研究生報考資格審查工作。
8、組織并協調各學院做好研究生初試命題及保密工作。
9、組織實施研究生初試試卷印制、封裝、郵寄考點的工作。
10、組織實施研究生初試專業科目試卷的評閱、登分和成績報送工作。
11、負責研究生初試成績公布和成績復核相關工作。
12、組織并協助各學院進行研究生調劑工作。
13、組織實施研究生資格復查、復試、體檢及錄取等工作。
14、負責同定向(委托培養)研究生簽訂定向(委培培養)合同。
15、組織研究生新生的檔案調取工作。
16、負責全國研招系統后臺管理工作。
17、負責全國年研究生招生考試考點考務相關工作。
18、負責接收考生的申訴,對未錄取的考生給予必要的解釋,并妥善處理招生中的遺留問題。
19、協助部門人員做好其他相關工作。